外委工程安全协议
发布时间:2026-04-21
外委工程安全协议(精选15篇)
外委工程安全协议 篇1
甲 方:
乙 方:
合同名称:
为确保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的人身及设备安全,明确甲乙双方安全责任,特签订此承包工程安全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人身安全管理
1、乙方全面负责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
2、甲方组织的一切安全生产活动乙方应积极响应参加。
3、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及其上级单位在安全文明生产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自觉接受甲方的检查和监督,并对检查的问题整改闭环。否则,甲方有权依据甲方安全管理考核制度进行处罚。
4、乙方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劳动法”的要求,严禁录用有职业禁忌症者,严禁使用弱、残者和童工。施工人员必须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承包工作,必须提供近期健康证明。
5、乙方参加施工的电工、焊工、起重工、机动车司机、高空作业人员等特殊工种,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方能持证上岗。乙方要如实向甲方上报特殊作业工作人员资格证复印件。
6、乙方必须为参加施工的电工、焊工、起重工、机动车司机、高空作业人员等特殊工种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亡保险,必须提供所购买保险单复印件。
7、乙方进入甲方生产区域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甲方有关配合部门依据《安全生产法》要求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并组织考试合格,并向甲方安监部门提供相关验证资料后,方可工作。
8、乙方进入甲方生产区域的所用人员,必须经过甲方安监部门和保卫部门的审查确认,办理登记手续。凡未经甲方安全监督部门和保卫部门的审查确认的乙方人员,甲方有权清退出厂。
第二条 施工机具(含登高用具)安全管理
1、乙方必须自带施工工具用具,施工用大型电动、气动工具、压力容器、起重挖掘等设备必须向甲方安监部门提供有资质部门检验合格的有效证件,登记备案。
2、乙方配备能满足施工需要的、符合安全规定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用具,操作使用人员应培训合格。开工前必须对工作现场的作业环境、工器具安全状况、现场安全措施执行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并向工作人员交底,符合要求后方可作业。
3、乙方确因工作需要,自已又无法解决的专用工器具,必须向甲方借用的,要另行办理借用协议书。
4、乙方要求甲方配合的工作(如起吊设备等),在双方确认的安全措施中,由乙方管理并负责。
5、施工现场所搭脚手架,实行合格验收和挂牌制度,使用脚手架作业时,作业者应遵守相关规定,安全责任自负,甲方监督。
第三条 作业环境安全管理
1、甲方有责任向乙方提供安全的作业环境。如工作现场附近存在带电、转动、移动设备或有毒有害物质等,甲方应向乙方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由乙方做好隔离工作。在发电设备上施工,甲方应做好断电、断水、断汽、防止机械转动、防止有害物质泄漏等安全隔离措施,并向乙方交底。如有挖掘等涉及地下设备安全的,甲方应将地下设施情况向乙方交底。
2、乙方一经开工,就表示已经确认进入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
3、乙方必须做好乙方施工人员的劳动保护工作,包括劳动技能培训教育,劳动保护用具的发放及正确使用,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确保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安全。
4、乙方人员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检修区域和通道进行施工和通行,不得进入甲方发电设备运行区域,若因工作需要必须得到甲方当班值长同意。
4、乙方发生人身事故必须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甲方,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和事故责任。
第四条 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
1、进入甲方厂区施工的乙方的机动车辆必须登记,办理入厂手续,服从机动车辆出、入厂管理制度。
2、进入甲方厂区的乙方的机动车辆必须保持安全性能完好,禁止车辆带病作业。
3、进入甲方厂区的乙方的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持证驾驶,不得借证、冒名顶替。违反规定者,甲方安监人员有权进行处理或处罚。
第五条 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
1、甲方有责任向乙方人员讲明甲方施工现场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存放点及禁令,并在“危险区”相应部位悬挂明显标志。
2、乙方人员必须在有甲方人员允许和带领下方能进入“危险区”作业,不得随意动用危险品。作业前双方共同做好安全措施。
3、乙方人员带入电厂的危险品必须登记,并按甲方有关规定妥善保管。在现场使用危险品,必须得到甲方有关部门的同意,并做好安全措施。
4、在禁火区动火作业或施工中需要动火工作时,按甲方规定必须办理“动火工作票”,并做好安全措施。工作完毕必须检查火种隐患,防止发生火灾。
5、乙方人员擅自进入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存放点及禁止区域而发生的中毒、窒息等人身伤害事故,由乙方负全责。由此而造成损失者,由乙方全额赔偿。
第六条 公用设施的安全
1、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置醒目的临时围栏或安全警告提示标识,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2、乙方人员必须爱护甲方的公用设施、道路、绿化、建筑物等,遵守电厂的文明施工规定,不得损坏和污染公用设施。
3、乙方人员使用甲方的电源、水源、气源、建筑物等,必须在合同中或相应的协议中规定使用的范围、地点、数量,并在甲方人员的指导下使用。禁止乙方未经允许使用甲方现场电源、水源、气源等到。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制止并按规定予以处罚。
4、乙方人员不能随意改动、移动、破坏甲方公用设施。因妨碍施工需要变动原有设施时,须经甲方有关部门同意。
第七条 设备及作业安全管理
1、乙方人员应爱护甲方的发电设备和附属建筑物,不得损坏和移动,施工中应注意保护设施完好。开挖沟槽时应注意保护埋入地下的电缆、管道、建筑物,并在开工前得到甲方有关人员批准。起重、搬动中注意不得碰坏电线、设备、建筑物等。
2、乙方人员不得随意开启、关闭甲方运行设备,不得随意接电源、气源泉、水源等。乙方临时使用,必须经甲方有关人员批准,办理手续,明确正常及事故情况下操作范围。
3、乙方从事甲方的设备检修、技术改进、试验等工作,根据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必须执行甲方的工作票制度、设备操作规程、动火工作管理制度等。甲方指派专人负责工作票的签发和管理工作。
4、甲方有权纠正和制止乙方违反安全生产法规和制度及甲方依法制定的管理制度的行为和现象,必要时可以暂时停止乙方施工作业,并以罚款等处理。
5、乙方在开工前,必须提交作业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和开工报告,经甲方审查同意后,由乙方组织实施,并负责安全。
6、乙方人员的作业安全由乙方负责,工作负责人即安全负责人。乙方进入甲方施工人员30人以上应设专职安全员。乙方开工前必须自上而下向作业人员进行技术安全交底,全体施工人员必须掌握承包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甲方安监部门有权检查和监督乙方的施工安全,有权纠正违章冒险作业,对不安全行为进行罚款、停止工作、辞退等处理。
第八条 安全保卫管理
1、乙方进入甲方的施工人员必须经甲方保卫部门登记,发放通行证件。在通行证件有效期内使用,不得转借他用,离厂时交回证件。
2、乙方施工人员应经甲方保卫部门教育,了解甲方的安全保卫要求,不得在甲方厂区及临时生活区做违法、违纪、扰乱社会治安的活动,对违反规定者,甲方保卫部门有权制止,并按规定进行处罚。
第九条 事故处理
1、乙方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必须立即报告乙方主管部门,并同时上报甲方安监部门。
施工现场发生人身伤亡事故,人员中毒事故,设备损坏事故,双方有责任保护事故现场,除国家另有规定的以外,由甲乙双方共同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落实防范措施。
2、由于乙方人员责任,造成的各种事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工作规定》,预留5%的工程合同款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
乙方对各种除承担事故调查组认定的责任外,将按以下情况扣除安全保证金:
1、发生人身死亡及其它各种事故,扣除全部预留安全施工保证金;发生人身重伤事故及导致非停的一类障碍,扣除安全施工保证金的50%;发生人身轻伤事故、设备(包括备品备件、工器具)损坏及影响机组按计划启动但不构成事故的,扣除安全施工保证金的20%;
2、乙方人员在甲方生产区域内工作,违反有关安全规程制度、文明施工、消防保卫等考核标准,甲方安监部门按照甲方职工违反规程制度的处罚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3、在工程竣工结算时,安监部门汇总各种处罚金额从乙方施工安全保证金中扣除。
4、如乙方违反安全施工规定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本安全协议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外委工程安全协议 篇2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管理职责,保障劳务过程中的人身、财产安全,促进劳务承包单位强化安全管理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定本协议。
一、劳务项目名称及劳务期限
1、劳务项目名称:
2、劳务期限:
二、安全施工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委派为该项目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人,负责该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工作。
2、负责施工现场情况介绍和危险源的识别与告知,向乙方签发《安全告知书》,并做好开工前的安全教育及记录。
3、负责施工现场照明电源和安全施工场地的提供,协助施工单位办理停、送电手续和开停设备。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委派为该项目施工现场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负责该项目施工现场的具体安全管理工作。
2、乙方必须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操作证》(原件和复印件)、《安全承诺书》、项目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项目安全管理网络图》、《安全施工方案》(必须含有完备的安全措施)、危险作业意外险的保险材料及甲方要求的其他材料,报甲方审阅。
3、乙方与甲方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后,要服从甲方安全监督管理。
严禁乙方将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肢解以后,转包给他人。
乙方施人员如出现拒不接受监督以及强令冒险作业,甲方有权终止其承包的劳务活动,直至解除与乙方的劳务关系,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4、乙方必须落实劳务人员的劳保防护工作,配齐劳动防护用品。
进入现场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使用好安全帽、安全网和安全带。
5、严禁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高跟鞋、拖鞋及赤脚进入施工现场。
乙方在路上和施工过程中如果出现人身、设备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加强安全教育,未经甲方安全教育培训的员工不得上岗作业,违反此规定的,按照规定处罚并令其停工。
6、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持有效资格证上岗操作,无上岗证的(有证而超期未复审的),按有关规定处罚,并责令停工。
7、严格遵守用工安全制度,参加劳务人员的年龄年满18周岁、小于55周岁,确保施工安全。
8、架设临时电源线路必须符合安全要求,杜绝各种电源线拖地使用,电气设备要有接地接零保护。
电动机械和电动手持工具必须设漏电掉闸保护装置。
9、起重设备必须有限位装置,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10、吊装施工现场等危险区域要设有警戒标志,夜间要红灯示警;建筑工程的楼梯口、通道口必须有防护设施及警示标识。
11、施工结束,乙方要把拆除或毁坏的安全设施恢复好,并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如有剩余材料应通知甲方项目负责人进行回收。
12、乙方在签订本协议的同时要向甲方交纳5%工程额的安全承诺保证金,金额为
元,劳务结束后乙方提供,《竣工验收报告》,如乙方未违反协议规定,则全额退还给乙方,否则甲方有权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扣留部分直至全部安全承诺保证金。
13、如果发生事故,上报责任属于乙方。
14、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甲方代表部门(盖章):乙方单位(盖章):(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甲方项目负责人(签字):乙方项目负责人(签字):(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甲方安全管理办公室(盖章):乙方安全员签字:(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外委工程安全协议 篇3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国家有关安全法规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认真贯彻执行“61”号令以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抓生产必须抓安全”的原则,落实安全责任制,为确保施工安全,防止事故发生,为此甲乙双方必须履行以下条款:
1、 甲方对本工程的安全治安工作全面给予配合,同时对乙方的安全治安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检查中查出的违规、违章行为、安全隐患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
2、 甲方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按公司要求采用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并存档备查。
3、 甲方有权按照有关管理办法对乙方的“三违”行为进行处罚。
4、 对无视装修工程安全管理的行为,甲方应及时报公司保安部。
5、 乙方必须有明确的法定安全责任人,对施工工程的安全、治安工作负责,做到施工和安全“五同时”。
6、 施工进场前乙方必须为施工人员办理登记和出入证等手续,指定专人做好检查工作,无证者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7、 施工人员上岗前必须由乙方负责对其进行安全教育,讲清楚有关安全规章和工作要求,自觉遵守安全管理制度。
8、 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有专职或兼职的安全治安员,具体负责落实施工中的安全、治安防范措施。
9、 乙方在施工中用的易燃、易爆及危险品必须限量并且定专人负责安全管理。
10、 乙方在施工中动用火、电、焊时必须由乙方现场负责人进行审批,严格执行动火、动电、动焊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确保万无一失。(氧气瓶、乙炔瓶不得倒置,并有减震圈,严格控制使用数量。摆放间距大于5 米,明火距乙炔瓶必须大于10 米。 备有专人消除易燃物,现场放有灭火器,焊完留人值守,确认无问题方可离开)
11、 乙方的电工、电(气)焊工须凭劳动部门颁发的有效“特种行业人员操作证” 方可按施工现场规范的要求实施操作。
12、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建筑、装修的行业安全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坚决杜绝“三违”行为。
13、 乙方在施工中用大型设备时,必须充分考虑楼层的承载和防震能力,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使用,坚决禁止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
14、 乙方在对施工中有危险的孔洞(通道口、电梯口、预留口、楼梯口等),必须架设安全防护网,高空作业必须结好安全绳。
15、 严禁装修区内吸烟、动用明火、留守施工人员和使用电热水器。
16、 严禁在施工区长时间大量堆放废弃物料,堵塞疏散通道,坚持每天清除一次,特别是玻璃胶、油漆等空瓶要妥善处理。
17、 乙方必须严格施工现场管理,施工现场设备、器材、工具、材料必须定专人负责安全管理。
18、 乙方在施工现场必须配置符合规范标准的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全过程的安全。
19、 乙方若忽视安全治安管理或违反合同规定造成事故和案件的,应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由此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和政治影响均由乙方承担。
20、 本责任书签字之日起生效,于该工程验收合格后失效,一式二份,业主单位、施工单位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外委工程安全协议 篇4
甲方(委托单位):
乙方(施工单位):
为了加强鄂钢检修、建设等工程外委项目安全环保施工的管理,避免人身和其他各类事故的发生,维护厂容管理秩序,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
二、施工区域:
三、施工人数:
四、开竣工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五、安全环保施工要求:
1、甲方必须向乙方做好安全环保施工交底,组织好施工外围的配合准备工作,为乙方施工提供良好的条件。
2、乙方必须针对承接项目,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网络、危险因素分析、防范对策以及事故状态下的信息报告传递和应急处置等。安全技术措施和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交产权单位安全部门、工程主管部门备案。
3、乙方必须在进入现场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环保施工教育,做好施工方案和安全环保施工的交底工作,保证施工人员明确施工任务和安全环保施工职责。
4、乙方必须在施工前对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和防护用品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查确认,保证性能完好。
5、乙方必须具备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参加施工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和消防安全培训证,属要害部位施工的,必须在公司保卫部办理要害部位出入证。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需搭接临时电源、水源、气源等能源介质时,必须经甲方能源(或设备)部门同意,并由专业人员实施。
7、乙方施工需在煤气、氧气等易燃易爆易中毒区域动火时,必须按规定办理动火手续,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8、乙方需使用甲方设备时,必须经甲方同意,并按甲方规定使用。
9、乙方必须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积极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施工现场秩序良好。
10、乙方现场管理违规时,必须按甲方要求进行整改,并反馈信息,如不按期限和要求整改,甲方有权责令施工单位停止施工。
11、乙方在检修、建设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环保施工,边施工、边清场,工完料清场清。
12、乙方施工中不得破坏厂区内的厂容绿化面貌。因施工损坏的公路、建筑物、花坛、花草树木及其他厂容绿化设施,应按原样进行恢复,未恢复的要进行赔偿。
13、乙方因施工需要,占用或开挖道路、占用绿化区、拆除围墙等,必须到甲方专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14、乙方施工中产生的废弃物,必须按甲方相关管理办法要求及时进行处理,不得随意乱泼乱倒、乱堆乱放。
15、乙方确需排放污染物时,必须制定污染预防控制措施,并向安环部申报,安环部审查同意后方可开展工作。
16、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安全、厂容、环保、绿化等相关管理制度,做到安全施工、环保施工。
17、外委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工亡事故,由外委单位负责及时向地方政府安全监管部门报告。
六、考核:
1、违反本协议施工要求第1—9项的,每项扣200-500元,违反第10—15项要求的,由甲方按每项次500—5000元进行扣款,违反其他安全环保施工要求的,由甲方产权单位安全部门、工程主管部门按照武钢集团鄂钢公司《外委工程及外委单位安全管理办法》及公司其他有关规定进行扣款。
2、若施工中发生人身事故,由甲方根据事故责任分析,依据武钢集团鄂钢公司《外委工程及外委单位安全管理办法》按责论处,情节严重的,移交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甲方对乙方的安全违规扣款,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七、具体工程补充条款:
八、本协议一式3份,甲方2份:工程主管部门1份、安全环保部门1份,乙方1份,签字盖章生效。
九、工程竣工验收后,本协议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工程负责人: 工程负责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安全环保负责人: 安全环保负责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外委工程安全协议 篇5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强承发包工程和临时工的安全管理,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保证人身、设备安全,确保期间甲方发包给乙方的工程和临时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意见一致,自愿签订如下安全生产协议,并作为工程外包合同的必要补充条件:
第一条: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
第二条:甲方承担的安全责任、权利;
(一)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二) 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乙方人员违纪作业,并按规定给予处罚;
(三) 甲方有权对安全意识差、不听安全生产指挥的乙方人员责令退场。
第三条:乙方的责任、权利;
(一) 乙方是外包工程、临时工作的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制度;
(二) 乙方负责为所有乙方工作人员办理医疗及工伤社会保险,并根据需要为从事高度危险工作的人员购买适当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负责;
(三) 乙方应对工作现场的行为完全负责,乙方工作人员不得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能疲劳作业,并按规定做好保护工作;
(四) 乙方在工程现场人员必须有配备齐全的安全防护用品,不能满足安全工程需要时,人员不得进入工程现场。
第四条:乙方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和服从现场安全规定及安全管理,在施工现场必须做到:
(一) 高空悬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二) 班前不得喝酒,在禁止吸烟的区域不得吸烟;
(三) 现场内不得赤脚,不得穿拖鞋、高跟鞋,高空作业不得穿皮鞋和带钉易滑鞋;
(四) 未经甲方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随便拆除已架设的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装置和安全标牌;
(五) 不得私自乱接乱拉电线,保护工地上临时用电电缆及配电箱的完好,不得用材料、工具等压砸电缆电线,确保用电安全;
(六) 不得在工程现场烧火;
(七) 不得从高处向下抛扔任何物资、材料,堆放时不得超过支撑限重的70%;
(八) 不得在高处临边一米范围内堆放活动材料;
(九) 不得在操作面上及高处临边竖立放置工具和线材;
(十) 使用电动工具,必须按操作规程和说明书要求正确佩戴防护用品;
(十一) 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第五条:安全责任
(一) 本协议约定期间 由于乙方造成安全事故的,乙方负全部责任,并由乙方承担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刑事责任;
(二) 本协议约定期间如因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向甲方赔偿,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将相关损失赔偿款进行抵扣。
第六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二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外委工程安全协议 篇6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遏止安全事故发生,广水市路桥工程公司长岭高架桥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甲方)与工程特种行业工作人员(以下简称乙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进行施工现场必须安全统一着装。不准不戴安全帽、穿拖鞋等有悖安全的着装。
二、乙方必须持证上网,不准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酒后进行高空、深坑作业、驾驶车辆、操作机械和机电设备。
三、固定线路长期使用要求架空,短期使用要求地埋。移动电力线路通电后必须有专人看管。电力线使用前应通过万用表检查是否断路,接头处要包裹严实,配电柜、配电盘应随手上锁。
四、没有取得相应特种行业操作证(照)的,不准进行相应特种行业(工种)的操作和未经批准私自操作。
五、危险物品的运输、使用、储存和处置必须有专职安全人员负责。
六、不准使用有主要机件故障的起重设备;不准使用强(刚)度不合格的支架,模板和垫块、紧固件。
七、不准以任何理由对安全员的正当要求置之不理。
八、不准不系安全带进行高空作业。废气及有毒气体没有散尽,通风供氧设施不良时,不准进入深坑、深孔作业。
九、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后,应立即停止施工,必须等消除安全隐患后,方能继续施工。若乙方不按安全规定和安全操作程序施工,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后果和全部经济责任。
十、此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外委工程安全协议 篇7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强承发包工程和临时工的安全管理,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保证人身、设备安全,确保期间甲方发包给乙方的工程和临时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意见一致,自愿签订如下安全生产协议,并作为工程外包合同的必要补充条件:
第一条: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
第二条:甲方承担的安全责任、权利;
(一)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二) 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乙方人员违纪作业,并按规定给予处罚;
(三) 甲方有权对安全意识差、不听安全生产指挥的乙方人员责令退场。
第三条:乙方的责任、权利;
(一) 乙方是外包工程、临时工作的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制度;
(二) 乙方负责为所有乙方工作人员办理医疗及工伤社会保险,并根据需要为从事高度危险工作的人员购买适当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负责;
(三) 乙方应对工作现场的行为完全负责,乙方工作人员不得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能疲劳作业,并按规定做好保护工作;
(四) 乙方在工程现场人员必须有配备齐全的安全防护用品,不能满足安全工程需要时,人员不得进入工程现场。
第四条:乙方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和服从现场安全规定及安全管理,在施工现场必须做到:
(一) 高空悬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二) 班前不得喝酒,在禁止吸烟的区域不得吸烟;
(三) 现场内不得赤脚,不得穿拖鞋、高跟鞋,高空作业不得穿皮鞋和带钉易滑鞋;
(四) 未经甲方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随便拆除已架设的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装置和安全标牌;
(五) 不得私自乱接乱拉电线,保护工地上临时用电电缆及配电箱的完好,不得用材料、工具等压砸电缆电线,确保用电安全;
(六) 不得在工程现场烧火;
(七) 不得从高处向下抛扔任何物资、材料,堆放时不得超过支撑限重的70%;
(八) 不得在高处临边一米范围内堆放活动材料;
(九) 不得在操作面上及高处临边竖立放置工具和线材;
(十) 使用电动工具,必须按操作规程和说明书要求正确佩戴防护用品;
(十一) 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第五条:安全责任
(一) 本协议约定期间 由于乙方造成安全事故的,乙方负全部责任,并由乙方承担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刑事责任;
(二) 本协议约定期间如因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向甲方赔偿,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将相关损失赔偿款进行抵扣。
第六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二份。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外委工程安全协议 篇8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甲方将一水平21采区溜煤眼反井钻机施工工程承包给乙方(具体工程内容祥见工程承包合同)。
为了依法维护和保障双方员工生命安全和健康及双方的正当权益,使双方能够认真履行自身职责,加强现场安全生产的管理和监督,防止事故的发生,经双方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共同签定如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一、责任区域划分、安全生产职责及作业场所安全管理内容:
(一)责任区域的划分
乙方责任区域范围:地面设备场地、水平21采区溜煤眼反井钻场。
甲方责任区域范围:乙方责任区域范围以外为甲方责任区域范围。
(二)安全生产职责
甲方对乙方的安全管理负有协调指导、监督考核的责任,并将乙方视同下属区队进行安全监督管理,纳入甲方统一安全监督管理的范围。
乙方对承包的生产作业活动场地及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负直接管理责任;乙方必须执行甲方的统一安全工作部署、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质量标准、安全监督检查、安全考核奖惩。
(三)作业场所安全管理内容
生产施工设备、安全防护设施、供电系统、检验检测仪器、工具、现场生产作业环境及施工质量、人员操作规范性、个人行为规范性、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等。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营业执照、工程施工所须持有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资质证书、安全资质证书等的资质审查。
2、甲方有权对工程施工所需的特种作业人员的资质证书、所有参予工程施工人员的明细表进行检查审理及对工程施工人员的日常性检查,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资质的人员及身心不健康、行为异常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或进行施工作业。
3、甲方有权根据察哈素煤矿相关管理规定,检查乙方责任区域范围内的生产施工设备、安全防护设施、供电系统、检验检测仪器、工具、现场生产作业环境及施工质量、人员操作规范性、个人行为规范性、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及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4、甲方安全监督管理人员有权纠正乙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对查出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或重大隐患,有权依照有关规定下达限期整改、警告、停产整顿通知书及行政经济处罚决定书;对安全工作不负责任或不称职的施工负责人或管理人员,有权建议乙方撤换。
5、有权建议和督导乙方建立健全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及应急救援预案,并督促落实。
6、甲方对乙方所有的安全处罚,必须当面通知现场违章责任人或盯班人员。
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其施工所需的有关工程施工的资料及施工所需的水、电服务,在生产系统上保障乙方安全施工,如预知生产系统要影响乙方施工时,负责提前通知乙方管理人员。
2、提供井下应急避灾路线图,并向乙方交待清楚,以备应急时使用。
3、辅助乙方完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4、乙方提供相关文件、资质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且满足开工许可证条件要求后,甲方负责向乙方开具开工许可证。
5、甲方负责组织该工程的安全、生产协调会议,并对施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技术疑难问题给予及时的平衡协调。
6、指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指定专职管理人员负责与乙方协调各项工作。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乙方权利:
1、因甲方原因造成现场存在威胁乙方安全施工的事故隐患时,乙方有权停止作业,并及时通知甲方消除事故隐患。其一
2、乙方在现场发现工程技术要求与安全管理规定不统一时,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置疑和变更要求,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统一意见确定方案后再施工。
3、当甲方提供的安全服务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及煤矿安全规定等相关要求时,乙方有权拒绝作业。
4、乙方委托甲方施工的协助工程(如打起吊锚杆等),施工完毕后,由乙方试用,试用合格后,予以验收。
乙方义务:
1、接受甲方统一安全管理,执行统一安全工作布署、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质量标准、安全监督检查、安全考核奖惩;负责保证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安全技术标准、安全规程在施工现场的贯彻落实,自觉执行甲方安全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的安全监督管理与考核;负责保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施工人员的年龄、文化程度、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规定。
2、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从事工程施工所须持有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资质证书、安全资质证明及工程施工所需的特种作业人员的资质证书、所有参予工程施工人员的明细表等,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队伍组织或特种作业人员发生变化,需提前向甲方声明,并征得甲方同意。
3、乙方负责按有关规定编制、审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报甲方审阅,争得甲方同意后报甲方安监、技术管理部门备案。
4、乙方对本责任区域范围内的安全施工、文明生产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负责,所使用的设备、设施及安全救灾设施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和保证完好,特种作业人员和岗位工种持证上岗。负责组织日常安全检查和工程规格质量检查验收,及时纠正现场不规范的管理与操作行为,及时消除现场出现的各类隐患问题,如可能留下事故隐患时要及时向甲方通报,各隐蔽工程要有专人记录、验收、签字和负责。认真落实职业危害防治措施,按规定为员工配备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现场防灭尘设施保持齐全有效,建立并规范运作员工安全健康保障体系。
5、乙方要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有关会议,及时平衡、解决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现场出现因甲方原因或与甲方有关联的安全隐患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配合和协助解决。
6、指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7、乙方不得向第三者转包工程。
三、安全事故救援与事故处理
1、若乙方施工责任区域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及时、如实报告甲方调度室和主管单位领导,现场负责人员在向上级汇报的同时,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乙方申请甲方给予帮助时,甲方在接到求助请求的同时,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发生费用由责任方负责。
2、乙方施工现场发生各类伤亡或非伤亡事故,甲方应及时按规定向公司总调度室和有关部门汇报,调查、处理工作由甲方负责组织,双方配合,最终由责任方依法承担事故赔偿责任。
3、在乙方施工责任区域外或双方自身责任出现的安全事故,由双方安全管理部门组织进行事故分析,按照事故分析结果,由相关责任方承担其相应责任和费用。
四、争议的解决
双方约定:在履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协调解决。
五、其它
1、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本协议经双方认可、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外委工程安全协议 篇9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切实加强建设工程管理,确保施工施工中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甲方:福州城市客运场站运营有限公司
第二条 施工项目: 签订时间:
第三条 有效期限20xx年06月至20xx年06月
第四条 甲方安全责任
1、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三次不听从整改,今后不得承接我司业务。
2、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3、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四条 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3、材料进场需要检查是否有出产合格证,同时应经甲方现场负责人或监理工程师验证后方可使用。
4、施工期间,乙方应指派专职安全员作为安全工作联系和现场安全管理。
5、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臵施工。
6、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开工前,乙方应到甲方办理临时进场施工单。进场施工人员应挂牌施工。
7、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8、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日产、日清,确保施工场地卫生整洁。
9、做好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做好施工临时用电;按规范要求搭设脚手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确保施工人员和乘客安全。
10、建立整改责任制,对检查中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立即进行整改,落实专人负责监控,确保质量安全。
11、现场工地要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安全、文明生产工作,一旦发生各类突发事故和紧急情况,要立即启动预案,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和妥善处臵。
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12、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场站内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6)施工过程中,因违反工程相关规定的,被相关管理机关勒令停工的。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乙方未设臵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第八条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第十条 本协议签订地点在甲方住所地。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外委工程安全协议 篇10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遏止安全事故发生,广水市路桥工程公司长岭高架桥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甲方)与工程特种行业工作人员(以下简称乙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进行施工现场必须安全统一着装。不准不戴安全帽、穿拖鞋等有悖安全的着装。
二、乙方必须持证上网,不准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酒后进行高空、深坑作业、驾驶车辆、操作机械和机电设备。
三、固定线路长期使用要求架空,短期使用要求地埋。移动电力线路通电后必须有专人看管。电力线使用前应通过万用表检查是否断路,接头处要包裹严实,配电柜、配电盘应随手上锁。
四、没有取得相应特种行业操作证(照)的,不准进行相应特种行业(工种)的操作和未经批准私自操作。
五、危险物品的运输、使用、储存和处置必须有专职安全人员负责。
六、不准使用有主要机件故障的起重设备;不准使用强(刚)度不合格的支架,模板和垫块、紧固件。
七、不准以任何理由对安全员的正当要求置之不理。
八、不准不系安全带进行高空作业。废气及有毒气体没有散尽,通风供氧设施不良时,不准进入深坑、深孔作业。
九、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后,应立即停止施工,必须等消除安全隐患后,方能继续施工。若乙方不按安全规定和安全操作程序施工,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后果和全部经济责任。
十、此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单位):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外委工程安全协议 篇11
发包单位: (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在博树回族乡村级综合公共服务设施工程中的安全生产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名称:阆中市滨江路西北段搬迁还房三标段工程
第二条 第二条 本合同内容只涉及甲乙双方在阆中市滨江路西北段搬迁还房三标段工程建设中关于安全生产的义务。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
1、有权要求乙方建立安全组织机构,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
2、有权按规定对乙方安全业绩、资质进行审查,对乙方针对作业项目制定的健康安全环境例卷进行审查并备案。
3、有权对乙方的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作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发生事故后,有权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参与事故的调查,有权对事故进行统计上报。
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
2、向乙方明确施工作业区的范围。
3、发生事故后积极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抢险中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
1、有权对甲方的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意见。
2、发生严重危及乙方生命安全的不可抗拒紧急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必要的避险措施。
第六条 乙方的义务
1、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严格执行甲方相关的规章制度。
2、应对作业人员进行作业前安全教育培训,使其具备相应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特种作业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3、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甲方规定的原材料、设备、装置、防护用品、器材、安全检测仪器等。
4、指定专人负责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认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作业过程中不安全行为和隐患,应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处理。
5、乙方在作业过程中有属于危及安全生产的关键作业时,应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6、发生事故时,应积极抢险,避免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并按照甲方要求报告事故。
7、发生事故时,应积极抢险,避免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并按照甲方要求报告事故。
8、乙方必须为施工作业人员安全保险。
第七条 违约责任及处理
1、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要求,未造成事故时,依据合同对违约者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2、发生事故时,甲、乙双方有抢险、救灾的义务,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发生的事故,应经事故调查确认责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执行。
4、乙方违约造成的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报告甲方;由于乙方工程质量、检修质量及购买的原材料导致的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甲、乙双方共同造成的事故,按双方责任大小承担相应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6、对乙方发生事故后弄虚作假、隐瞒不报、迟报或谎报,一经查出,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进入甲方市场资格。
7、施工期间,需要办理的有关安全的批文或其它手续,乙方必须办理齐全,否则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纠纷,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按双方在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的管辖地和纠纷解决的方式执行。
第九条 本合同是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与工程施工合同同时生效、终止。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外委工程安全协议 篇12
为在 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业主 (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一、甲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5.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项安全隐患。
二、乙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 076—95)和《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现中的有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5.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10.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三、违约责任
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 法 定 代 表人或
其授权的代理人: (职务)其授权的代理人:
(职务)
(姓名) (姓名)
(签字) (签字)
外委工程安全协议 篇13
甲方:
乙方:
为进一步加强外来安装施工(维修)人员的安全管理,杜绝外来单位因安全管理不严而引发的各类安全事故,保证甲乙双方的财产不受损失和员工的人身安全不受侵害,经双方协商,特签订安全合同如下:
一、乙方基本情况
1、进入厂区的目的:
2、施工作业的区域:
3、参与施工的人数:
4、完成的时间:
5、单位负责人:
6、安全员:
7、企业资质:
8、联系人电话:
二、甲方责任
1、乙方人员进入甲方施工区域前,甲方要对乙方主要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教育的主要内容为甲方的有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现场存在的安全危害因素和必要的救护知识,并建立安全教育台帐。
2、甲方的项目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和与其有关的其他人员均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的安全作业情况。
3、对乙方人员的违章违纪现象甲方有提出批评指正,建议进行处罚的权利。
4、甲方按照乙方承揽项目的工程量、作业量情况收取安全抵押金(10万元以下交500-5000元、10-20万元以下交10000元、20万元以上交20000元)。若乙方施工中未受到处罚或及时缴纳罚款,施工完成后甲方全部退还安全抵押金。
5、对安全监督检查中乙方存在的安全问题,甲方必须及时通知乙方,违章处罚由甲方设安处开据罚款证明乙方到甲方财务处交款。逾期不交者从抵押金中双倍罚款。
6、乙方未按规定施工,造成乙方人员伤害,影响甲方企业形象时,甲方有权根据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
三、乙方责任
1、必须贯彻执行“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乙方项目负责人是安全施工的第一责任人,要把安全施工纳入议事日程,做到安全工作与施工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2、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并报甲方的设备安全处备案。
3、按照甲方的规定交纳安全抵押金,退还时要有甲方项目的完工证明和设备安全处的同意意见,到财务处退款。
4、在施工作业前对所属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台帐并且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确保按照甲方规定的安全要求施工作业。
5、乙方不得随意到施工区域以外的其它工作场所活动,不得动用甲方的设备、电器和其他设施。
6、在施工过程中,需要办理动土、动火、登高、吊装、断路、进入限制性空间等安全票证手续的,由甲方项目主管部门协助办理票证,手续完备后方可施工。
7、因乙方原因,造成乙方损失,由乙方自负,给甲方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害,乙方要负全部责任,并全额赔偿甲方。
8、甲方对乙方的违章处罚,乙方必须及时到甲方设备安全处和财务处办理交款。
四、基本要求
1、禁火区内严禁吸烟,动土、动火、登高、吊装、断路等作业必须符合规定。
2、焊接、气割作业时两瓶距离必须达到5m以上,气瓶距能产生火花的电器、设备和其它火源的间距必须达到10m以上。
3、进入作业场所,人人都要戴合格的安全帽,并系好帽带。
4、登高作业要系安全带,并正确使用。
5、施工人员必须按规定劳保着装。
6、施工场所的电动工具、电焊机等必须每台都有漏电保护器和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
7、严禁在厂内道路、消防通道内搭建临时建筑或堆放物资。
8、施工现场的危险区域,必须设置围栏和危险标志,夜间要设信号灯,必要时指定专人负责。
9、施工现场及居住室、办公室内的用电设施必须符合要求,严禁电线乱接、乱拉,刀闸和开关无盖,保险丝乱用,在电器设施上堆放物品。
10、电工、焊工、起重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11、防雷、防静电设施及用电设施要有良好接地。
12、施工用的各种机械和电器设备安全装置及其安全部件必须齐全完好。
13、现场住宿房、办公室内不得使用大功率的灯具和电器。
14、不得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
15、按规定现场配备消防器,有毒有害的作业时要穿戴安全防护器材。
16、外来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涉及和影响生产系统所属设备、管线等,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17、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甲方安全规定的其它要求。
五、违反上述规定的每项/次扣罚100—300元。
六、合同签订前,乙方根据设备安全处核定的数额到甲方财务处缴纳安全抵押金____________元,凭缴纳抵押金证明到设备安全处办理合同签定事宜。
七、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八、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执三份(设备安全处、商务合同签订处室、施工所在地单位各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九、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单位):
乙方:
签订日期:
外委工程安全协议 篇14
综合库至瓦头坡公路工程施工安全合同
甲方:陕西嘉煜路桥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高郡
现因乙方承揽了甲方的综合库至瓦头坡公路工程的劳务机械施工,为了确保安全生产,实现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的目标,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生产安全责任,现依照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职责
1、认真贯彻、传达和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如发生安全事故,原则上参与事故的调查和协调处理。
2、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项安全隐患。
二、乙方职责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教育,增加自己施工队伍人员的安全意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自觉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2、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在生产过程中配备专人负责生产安全事务,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并及时查处安全隐患。
3、配置安全生产所必需的标志服,安全警示标志牌(栏)等设施。
4、施工现场应按规范要求设置施工与安全警示标志标牌,按日作好标志标牌摆放情况的书面记录以及用数码相机进行拍照以保存施工现场的状况并送呈甲方备存,直至工程竣工。
5、工程施工期间,乙方应安排专人对摆放的施工与安全警示标志标牌进行管理,发现倒地、损坏的要及时扶正、更换,发现丢失应及时补放。对不能修复的涵洞、危桥和损坏的路段除要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标牌外,两端还应设置禁止通行的障碍物。
6、车辆、人员密集的施工场地应配备专(兼)职安全员,以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畅通。
7、注意防火、防盗,凡对各种电器和机械设备进行安装和维修,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8、工地开工前,应与民工之间签订安全责任合同。
9、经常性地开展自检自查工作,及时查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同时采取相关的补救措施,将事故损失降低到最小限度。
三、乙方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违章操作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与法律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四、本合同一式三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外委工程安全协议 篇15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居室规格:房型 层(式) 室 厅 厨 卫
1、_____室,计__________ 平方米;
2、______厅,计__________ 平方米;
3、______厨房,计__________ 平方米;
4、______卫生间,计__________平方米;
5、______ 阳台,计__________平方米;
6、_______过道,计_______平方米;
7、其他(注明部位)__________,计_______平方米;
总计:施工面积___________ 平方米;
3、 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 委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 工程开工日期: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_日
6、 工程竣工日期: __________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
工程总天数:_____________ 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 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_______ 元;2、人工费 _________元;
3、设计费 ________元;4、施工清运费 _________元;
5、搬卸费 ________元;6、管理费 __________元;
7、税金(5、535%)___________ 元;
8、其他费用(注明内容) 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 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 质量检查监督部门:本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5、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6、 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 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详见本合同附件(三)《甲方提供装潢材料清单》的内容,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 年 月 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签订合同 签订合同之日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 元
工程过半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 元
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余款 元
增加工程项目 签订项目变更合同并付清增项合同款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应签写《家庭装潢工程工程项目变更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 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6、如因自然灾害,或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如停电,停水,等)造成的工期延误双方均不按误工处理。工期顺延。
第七条: 工程验收
1、 工程质量验收,应签写《家庭装潢工程质量验收表》,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 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 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 其他事项
1、 甲方责任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 乙方责任
1、 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如是下属分支机构,也须有上级公司出具的证明;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 指派(姓名: ) 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 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 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处理。
5、 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保修期为12个月。
第九条: 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10%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 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和乙方开具的统一发票向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 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1、 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 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 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及见证部门各执壹份。 第十三条:未尽事宜
甲方(业主): (签章) 乙方: (签章)
住所地址: 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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